“猴年贺岁”金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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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46 贵州都市报 | ||
文章指出: 60年前的今天,当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处于转折点,在意大利战败后德日法西斯仍继续顽抗的时候,中美英三大盟国首脑及其随行人员聚集于开罗,共商作战大计。会后,三国首脑发表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开罗宣言》。 《开罗宣言》明确规定“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当时的中国只有一个,所谓“归还中华民国”就是归还中国。正如历史所表明,两年后即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作为战胜国的中华民国政府派员于10月25日在台湾省台北市主持受降仪式,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重归中国主权管辖。这一事实证明,历史已按照《开罗宣言》永久地确立了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原则。 新政府成立,后者当然继承旧政府行使的一切主权和权力。在涉及台湾地位问题上,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进一步肯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的历史事实和法律地位。当然,新中国成立后还遗留下一个两岸统一问题。这个问题只能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求得解决,所谓“一边一国”论完全逆历史潮流而动,既违反《开罗宣言》和联合国决议,也破坏中国的领土主权完整,是一种妄图分裂和背叛祖国的“台独”言行。 当前,台湾岛上某些人竟然胡说“《开罗宣言》无效”,它只是“几个军事人员”发表的所谓“新闻公报”,“未经三国元首签署”。这完全是别有用心的欺人之谈。 事实雄辩地证明,《开罗宣言》是二战期间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议后发表的一项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国际文件。《开罗宣言》发表后从来就为三国所确认,无论就形式或内容而言都具有广义的国际条约的性质,这是任何人也推翻不了的。 《光明日报》今日也发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博士陈须隆的署名文章,题为《〈开罗宣言〉的历史真相与国际法效力————纪念〈开罗宣言〉发表60周年兼驳〈开罗宣言〉无效论》。 文章说,为实现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罪恶目的,“台独”分子绞尽脑汁地否定明确宣布台湾回归中国的《开罗宣言》,说什么《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都是没有正式法律效力的战时宣传文件,《开罗宣言》在“本质上是新闻稿”,“事实上连一张新闻稿都不如”,“《开罗宣言》和台湾、满洲问题有关者虽有讨论但并未有协议”等等荒诞不经言论。 关于台湾回归问题,《开罗宣言》庄严宣告: 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41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今天无论“台独”分子如何寻找否定《开罗宣言》明确宣布台湾回归中国这一铁证如山的历史事实的“理由”,都必然是枉费心机,因为任何人都无法改变历史的真实。如果他一意孤行,执迷不悟,只会为历史所唾弃。(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