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财”施教要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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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46 贵州日报 |
最近笔者听到这样一句新编歇后语:“某老师上课————留一手”。这是一句玩笑话,但它反映了社会对某些教师的评价。据学生家长反映:有的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不把知识清楚明白地传授给学生,而是“留一手”迫使学生不得不参加他办的“补课班”。倘若不参加补课,除了不能得到知识的精髓之外,正式上课还会招来教师的种种冷落,如批改作业“走马观花”、编排座位向后靠,等等。 如今,部分教师已守不住清贫,开始通过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等寻找“致富路径”,每生每月收费高则几百元,少则几十元。在课堂上,对交费的学生特别照顾,精心培养,经常把重点、难点在补课时讲给交费的学生听。表面上看补课是学生自愿的,但实质上带有某种强制性。这种因“财”施教现象,否定了学生接受教育的平等性,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增加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搞点创收本无可厚非,但不能把注意力过分集中在有利可图的学生身上,甚至影响正常的教学。凡事应当有个度。窃以为,一个好教师,要有教书育人的“大度”,遵章守纪的“法度”。不能荒了“教育田”,肥了“自家地”。近年来,各地都在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上课“留一手”,采取因“财”施教的为师者,你是怎样理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这20字职业道德的含义的? 作者:熊鹤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