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艳遇”招来牢狱之灾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5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路遇漂亮女郎招手,某单位司机以为天降艳遇,并与之发生了性关系,结果民警找上门了,方知女郎竟是精神病患者。昨天,这位司机被南京检方提起公诉时,大呼自己“太冤了”。 今年5月6日上午,32岁的王某正驾驶单位的车路过新庄广场,看见路边有位身材高挑丰满、二十出头的靓丽女子招手拦车,觉得真是天降艳遇,便主动停车问她要去哪里。该女子说她是安徽人,要去夫子庙逛街,但不认识路。王当即热情地开车将其送到夫子庙。临分手时,王还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 当晚8时许,那位安徽女子给王某打来电话,说她想去逛逛湖南路夜市。两人约定在湖南路广场见面。10时许,两人逛累了后在路边吃起夜宵,王“体贴”地对该女子说:“今天你也够累的,我给你找家旅馆,你早点休息吧。”女子一听爽快地答应了。随后两人找了一家旅馆同床共枕,并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安徽女子到南京的一位亲戚家投宿时,将这段“奇遇”告诉了亲戚。亲戚一听马上报警,一个多小时后,正在家里做美梦的王某被民警带走,直到此时他才知道,自己“艳遇”的对象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当得知自己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后,王某后悔得直揪自己的头发,大骂自己“活丑”! 本报记者 殷文静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29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