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生酒店坠亡 索赔17.5万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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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0:5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晓洁 通讯员鼓民)一次偶遇,女医生与外籍男子相识后坠入爱河,并在酒店长期同居。出乎意料的是,今年5月1日,该女子在酒店突然坠楼身亡。是失足坠楼,还是有意自杀?女子的父母认为是酒店管理不规范并存有安全隐患,遂将酒店告上法庭,索赔17.5万元。昨天,鼓楼区法院对这起南京首例因伤害事故而状告五星级酒店的官司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2002年下半年,离婚后的女医生李芸(化名)与一名外籍男子在南京某五星级酒店包房内开始长期的同居生活。今年5月1日,李芸被发现躺在自己所住公寓楼底的消防通道口的台阶上身亡。鼓楼公安分局调查李芸死因后得出了“非他杀”的结论。事后,李芸的父母认为,是因为酒店没有按规定安装监控设备,也没有在窗户上采取防护措施,才导致了女儿的坠楼身亡,故老两口将酒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7.5万元。 昨天的判决是在原告方缺席的情况下宣判的。法院审理认为,该五星级酒店是与外籍男子所在的公司签订住房合同,李芸只是寄居此处,她的人身伤害就与酒店无关。该酒店与李芸不存在服务合同。最终,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江南时报》 (2003年11月29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