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列入我省立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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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3: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综合消息从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传来消息,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15件议案,办理情况目前均已落实。其中,遗体捐献等被列入福建省立法计划或立法调研、立法修订项目。 关于李玉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建省遗体捐献条例>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认为,一些公民要求死后捐献遗体、角膜供医学研究使用,由于没有法律规范,这项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一定限制,因此,有必要进行立法规范。目前该立法项目已被列入我省2003年至2007年五年立法规划。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已将《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修订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但由于促进就业涉及的面较广,省政府法治办建议先进行充分调研,再结合各方面意见进行修订,因此,建议将修改《条例》顺延到明年的立法计划。《关于将<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列入2003年省人大立法计划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其列入2004年立法制定项目;《关于尽快出台<福建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也已列入了2003年至2007年五年立法规划。 (厦门晚报))Й?:?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