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前制造事端两案犯一审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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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14:00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本报讯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事端的两名案犯作出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张理积有期徒刑六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叶国强有期徒刑二年。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理积采取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应依法惩处。鉴于他属于限定责任能力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叶国强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据此,分别对两案犯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