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记者行手记之一:今天,我们出发(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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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9日22:06 人民网 | ||||
人民网记者 詹新惠 今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但记者在出发前了解到情况是《条例》虽然已经颁布了三个多月,执行的情况却不容乐观。到底各级政府在如何执行《条例》?法律援助中政府是有所为还是有所不为?记者们带着这样的问题上路了。 从1994年中国开始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以来,全国已组建法律援助机构2156个,全国从事法律援助的专职人员队伍已达七千多人。机构有了,人员有了,但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真的解决了吗?就在前不久结束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还在说“群众对上学难、看病难、打官司难的意见比较突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抓紧研究解决。”从最新的统计数字知道,全国每年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诉讼案件约74万件,而我们提供法律援助案件的总数只有1/4左右,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法律援助中心在目前经费短缺的困境下又该何去何从?记者们带着这样的问题上路了。 其实,法律援助这项“扶贫济困、助人为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公益事业,不关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更是作为“社会公器”的新闻媒体的责任。正如中国法律基金会会长张秀夫在“法律援助新闻采访发出”仪式上说的,新闻媒体的版面、镜头会“将法律援助的声音传遍祖国各地,把老百姓对法律援助的真切感受带给千家万户。” 今天,我们出发,为正义,为公平,更为法律援助。 11月27日于北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