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需要多少反腐“花样”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1:08 人民网 |
网友:吴志雄 从11月11日起,江西某市电视台每晚黄金时段,都安排了一位市直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公开向社会述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干部是否清正廉洁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述廉领导必须在电视中将本人及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遵守《廉政准则》及廉政承诺等内容公开向群众报告,并公布监督、咨询电话和信箱地址,开辟群众评判的信息通道。(11月24日《江西日报》) 我不敢妄自评价这项反腐措施的实效如何,不过,依我等平民百姓的经验揣测,多半是“逢场作戏”——中看不中用,甚至是天真之举。何故?道理很简单: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面对公众,哪个官员不是义正辞严、君子本色?谁会傻到自揭疮疤、自毁形象?指望他们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无异于天方夜谭,此其一。其二,公开述廉重在述,述而不作,诺而不践,谁来监督?靠电视机前的普通公众吗?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靠纪检机关吗?如果真能监督到位,述廉岂不是多此一举?要知道,说归说,做归做,表演两面手法乃许多贪官的特长。李真、胡建学之流的慷慨陈词至今仍为人们的谈资笑料就是例证。其三,如果公开述廉真能保廉,还要那么多法纪条规干嘛?还要为腐败担忧干啥?让每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电视“亮亮相”,便“风清日丽”。 其实,从腐败成为众矢之的的社会顽症开始,为了消除腐败而创造的各式各样的“高招”也便应运而生。与公开述廉师出同门的便有举办设立廉政保证金、举办廉内助培训班、开辟廉政帐户、赠送廉政台历、签订廉政合同等等,可谓五花八门,不一而足。似乎能想到的都想到了,能制订的都制订了,条文不可谓不丰,规定不可谓不细,用心不可谓不苦,力度不可谓不大。可实际效果如何呢?哄得了上级,瞒得住同级,却骗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皆是花样反腐,有其名无其实,顶多是在给腐败分子搔痒痒。近年来,腐败案件数量上涨、腐败官员级别上攀、腐败个案金额上升的尴尬现实,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照此说来,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腐败岂不是无可救药了?非也!小平同志说得好,反腐败,还是制度靠得住。离开了制度这个根本,任何花样翻新的反腐措施,都只能是舍本求末,无功而返。但是,这得有个前提,那就是再完善的制度还得落实到位;否则,也只能是“窗户纸吹喇叭——摆设”。这也正是我们过来在反腐败问题上最难跨越的“障碍”。因此,面对严峻的腐败现实,我们思考的不应当再是技术上——如何反的问题,而是思想上——想不想反、敢不敢反、彻不彻底反的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反腐败无难事。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