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超额用水将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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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2:22 重庆晚报 |
本报讯市人大常委会昨日修订通过《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倡导节约用水,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该条例明年2月1日起实施。 条例规定,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制订行业用水定额,报批审核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市、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规划和用水定额,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本行政区域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用水超过定额的单位,应当进行节水改造,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定额标准的,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水资源紧缺地区应对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据介绍,做出上述规定,是因我市是一个“守着两江喊口渴”的缺水型城市,尤其是渝西十多个区县常常闹水荒。 记者 朱明跃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