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收入方案要公开 厂务公开条例明年实施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02:22 重庆晚报 |
本报讯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等收入的分配方案应当公开。昨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重庆市厂务公开条例》,将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鉴于公开单位高层领导收入具体数额,可能在某些单位或某些阶段产生负面影响,条例规定公开的是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等收入的“分配方案”。 条例还规定,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年度业务招待费和公费出国出境情况、单位改制方案、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其完成情况、资产状况、大宗物资采购情况等都应公开。 对于照条例规定应当公开而未公开、虚假公开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取消单位和责任人评优资格,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厂务公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记者朱明跃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