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仅获补偿1500元 断手10年申诉终被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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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11:4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凯里青年吴炳成10年前随工程队外出修公路,不幸被砸断左手,事后仅获补贴1500元。10年来,他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苦苦奔波,毫无结果。近日,凯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受理了他的申诉。 据吴炳成介绍,1993年初,他随凯里市某工程队到毕节修建贵毕公路,4月9日,在挖土方时,不幸被一块巨石将左手砸断。医院诊断为“左肩部离断伤,失血性休克”。 同年4月28日,工程队瞒着他与其父签了一份“处理协议书”。协议约定:吴炳成出院后,工程队适当安排工作,至工程队没有工程为止;工程队一次性补贴吴炳成伤残补助费1500元;医药费由工程队负责。 吴说,事发时自己已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没有委托父亲与工程队签协议,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工程队便叫父亲在协议上签了字。出院后,他以协议无效为由,多次找到工程队和有关部门要求重新处理,遭到拒绝。近日,他在凯里市司法局中心法律服务所的帮助下,向凯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审查,仲裁委依法受理了此案。 据凯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相关人员称,因工伤引发的劳动争议,目前对申请仲裁时效并没有限定,为此受理了吴炳成的申请。 (吴如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