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像劫匪 惹来九年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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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11:44 贵州都市报 |
33岁的张元景是甘肃临厦临洮县人,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平常自己老老实实的,突然竟有九年牢狱之灾加身,这是临洮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三次庭审的结果。在看守所待了357天后,张元景又突然被释放。 日前,张元景已正式向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国家赔偿,索赔11万余元。 糊里糊涂被判九年 2002年9月5日上午9时30分,一青年男子窜至临洮县中铺镇红柳村牛角咀,将在后山上放羊的温国福老人用刀刺伤,抢走其放牧的羊25只,价值人民币5610元。 据张元景称,这一天正是中秋节,他去小西湖车站找活干。大约中午12时,有三个人走上前来,其中一人喊道“马明”。张元景称:“我不叫马明,我叫张元景。”随后,公安人员便将张元景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2003年1月7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就此案,临洮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次。在庭审中,张元景一再澄清自己无罪的事实,但法院未予采信。2003年4月3日,临洮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元景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接到此判决后,张元景不服,提起上诉。 看守所里待了一年 之后,临洮县人民法院又一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据张元景称,在看守所里他又一次收到判决书,结果仍是九年有期徒刑。他有点绝望了,不再打算上诉。没想到没过几天,还在上诉期内时,一名法官来到看守所,要走了他的判决书。2003年9月20日,张元景收到一份释放证明书。经临洮县公安局决定,对张元景予以释放,释放原因是证据不足。同时,临洮县检察院下发刑事裁定书,对张元景撤回起诉。在看守所里待了357天的张元景,终于重见天日。出来后,他听人说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他才得以释放。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是马真明,小名成明,此人的确与张元景有点像。 (西部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