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不得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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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13:0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同安将有偿收回部分闲置土地 本报讯 (蔡恺 叶文彬陈庆益)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同安区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工作会上获悉:为了全面盘活闲置土地,加速同安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同安区将全面清理整顿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的建设用地。据不完全统计,同安区目前的闲置土地有一两百宗,面积达几千亩,有的甚至闲置达近十年。 根据清理整顿办法,凡因开发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满2年的,或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展建设的面积占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1年的,区政府将依法收回重新招商;对土地闲置不满2年的,将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限期动工开发通知书》,责令土地使用者在规定限期内动工开发建设,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已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后未开发建设而又私下交易、转让的,给予立案没收非法所得,并重新进行处置;对与村、镇签订用地协议圈地,责令解除协议。 在清理整顿中,实行闲置土地有偿收回,用地单位缴交地价款返还根据用地实际出让地价确定,若实际出让地价高于原地价,在用地出让后,原地价款金额返还原用地单位;若实际出让地价低于原地价,则按实际的地价款返还原用地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