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完善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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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13:53 东方网-劳动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我国将完善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近年来,不少历史文化镇(村)遭到人为破坏。一些地方没有充分认识到古建筑、传统街区的历史文化价值,致使不少建筑遗产被拆毁。一些江南水乡古镇在发展中埋河修路,填湖建房,失去了水乡古镇的特色。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将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本末倒置,对文化遗产带来严重损害。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为了扭转历史文化镇(村)频频遭到破坏的局面,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正在修改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同时,要求历史文化名镇(村)所在地的各级政府编制名镇村保护规划,合理安排使用新老建筑,减少和避免历史文化名镇(村)遭受自然灾害和人为损坏。 这位负责人强调,为了避免形成“重申报轻保护”的局面,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将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对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对获得称号后不能进行有效保护,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原因,致使历史文化名镇(村)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撤销其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称号。(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