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五十万人持假文凭 建议刑法增设“伪学历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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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30日17:21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日前,《新快报》记者于任飞做客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讲述了他卧底10个月,揭露今年成人高考期间广东“枪手”远赴湖北替考事件的惊心动魄的过程。从2003年1月18日与猎头第一次见面,到作为“枪手”在武汉替考被“抓”,于任飞真实地袒露了他卧底10个月来机智勇敢的经历。 于任飞在这次卧底采访中,被某“猎头”安排“变身”为一名广州“考生”,完成了两门科目的考试。如果考试通过,他将获得1800—3000元酬劳。更惊人的是,至少有数百名广东考生舍近求远来到武汉考场参加本次成人高考!可笑的是,湖北省今年成人高考算是首次采用了“验指纹”的方式,以“有效防止冒名代考等舞弊现象发生”。 相信有关方面将对这起有组织的跨省成人高考舞弊案严肃处理。该案发生后,《新快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对此事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点评。专家认为,“猎头”可能触犯了两个罪名:“伪造身份证罪”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身份证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3-7年有期徒刑;成人高考准考证属于国家证件,组织者伪造还会涉嫌构成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但是,这种案件的发生,根源在于一些人在谋取“真的假文凭”或“假的真文凭”,对于如何惩治根治假文凭、伪学历,我国的《刑法》没有具体的规定和相应的罪名,这是一个可怕的法律空白。 正因为文凭学历造假没有太大的风险和责任,所以太多的人对其趋之若鹜。最近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发现,填写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比国家实际培养的人数多出50万人,也就是说,全国至少有50万人持有假文凭。 鉴于此,记者强烈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伪学历罪”!否则不足以从根本上打击假文凭伪学历!我们知道,在我国大学还不是十分普及,要获得高学历,必须付出十几年的艰苦努力,付出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人民币的高昂代价,而“窃取”高学历、高文凭者,把这一切都省略了!这对社会来说不仅仅是巨大的不公,更是对社会对他人的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