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跳出海城来审视豆奶事件始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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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0:27 红网 |
不久前,造成3000多名学生中毒,1名学生死亡的辽宁海城豆奶案“公开审理”,然而学生、家长对开庭的消息均不知情。豆奶事件中唯一死亡的女生李洋的母亲也因对女儿的离去无法释怀而于今年6月服毒身亡。(详见《北京青年报》) 与今年4月份的海城豆奶事件“满国风雨”时的情形完全一样,对“肇事豆奶”的生产厂家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国栋、其子及女婿等三人的审判,依旧很难从辽宁的媒体上看到信息,4000多万辽宁人民还得通过北京的媒体才能够得知家里竟有这么一件“怕见阳光”的大事!经过了惊心动魄的sars决战,时间也过了六个多月,海城豆奶事件中的麻木不仁者居然没有丝毫浪子回头的意思,这表明他们有着超凡的“掩耳盗铃”本领。因此,只能冀望于更上一级的党委、政府,以绝对的权威去触动触动他们的神经了。而这个权威,最好是来自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而不是某个人的批示。 从公开的报道来看,鞍山及海城市的官员们并没少举行了法制的学习。倘若没有这个豆奶事件,外人还真得以为那里的法治环境非常可佳了。不幸的是,确切的说是在当地个别官员看来不幸的是,一个豆奶事件足以给自己的脸上抹黑。一开始,海城市政府采取了瞒报,这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极大漠视。后来,上一级的鞍山市政府也卷了进来,对北京、广州等地的记者总是前言不搭后语,进一步表达了对公众知情权的极大漠视。 如果说政府瞒报,把学生生命不当回事,老百姓依然怀有很大信心的话,一定是指望司法能够公平、公正。但问题是,如今当地的司法机关也极端的冷漠起来,就连开庭之前通知一下学生和家长的热情也没有。 先是瞒报,后是悄悄开庭,都是监督缺位导致的必然结果。尤其可怕的是,缺乏监督的权力一旦被滥用还必将滋生腐败,贻害无穷。这种缺乏监督的权力发展到及至的荒唐地步,当地的一名法院副院长未经人大的表决就被“罢免”了。据新华社报道,2002年初,鞍山市台安县委以考核干部的名义,用内部票决的方式将县法院副院长黄庆阁“罢免”,直到黄在家呆了三个月之后县人大常委会才正式予以表决。 还是辽宁省政协常委许锡武的观点一针见血:“近几年,东北地区的法治环境建设是‘两头热’、‘中间冷’。一方面是高层领导逢会必讲,一方面是基层企业、群众热切期盼,问题就是在中间层。‘中瘼阻’是东北法治环境建设的顽症,仅凭领导讲话,发红头文件,解决不了问题,非动‘大手术’不能根治。”(见《南方周末》10月2日)但愿辽宁能把海城豆奶事件和刘涌案改判好好地解剖解剖!在法治环境建设上来点“大手术”,也是振兴东北的题中应有之意。(稿源:红网)(作者:王海波)(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