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市县失地农户收入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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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1:43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记者邓圩报道:广东省农调队近期对博罗、高要、增城三个市(县)的100户被大量征用耕地的农户进行的实地调查显示,约有4成被调查户征地后收入减少。 这些农户的耕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均在0.3亩以下。被调查的100户农户家庭人口为518人,其中劳动力308人,被征地后收入减少的有39户,占39%。 调查显示,耕地被征用,以种田为主的农民收入受影响较大,他们的就业也受到外省劳动力的冲击。近几年来,广东省每年约有2000多万外来人口,外省民工普遍年纪较轻,能吃苦,工资要求低,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本地失地农民中年龄偏大的几乎没有竞争力。在被调查户的308个劳动力中,有26人赋闲在家,无业率达到8.4%。 另外农民支出增大,没有发展资金也是失地农民收入减少、不堪重负的原因。部分农民反映,虽然“一费制”后学费的确有所下降,但是伙食费、住宿费、补课费等却相应提高了,总支出没有实质性变化。部分农民在征地后有意去做小生意或发展养殖业,但苦于没有资金只能作罢。 据了解,2002年广东省年末实有耕地面积为3534.49万亩,比1980年的4126.07万亩减少591.58万亩,年均减少26.89万亩。在减少的耕地中,除种水果挖鱼塘外,约有200万亩耕地为经济建设征用。如按人均1亩耕地算,则22年来全省共有200万失地农民,每年产生失地农民9万人左右。因此,切实关注失地农民成为农村防止出现新的贫困源,保证社会公平和安定不可忽视的问题。在调查中,失地农民也建议村集体不要分光征地款,利用一部分来办自己村的工厂,雇佣本村的失地农民,以解决就业和生活问题;同时,希望政府重点解决医疗和教育收费的问题。有关人士建议改征用土地为租用土地最好,因为对于农民来说,一次性卖断土地无疑是“杀鸡取卵”,而租用土地是“养鸡生蛋”。 《华南新闻》 (2003年12月0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