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付费频道不得播放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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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1:55 半岛晨报 |
据中新社11月30日电 12月1日,中国将有30余部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开始实施。国家级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卫生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作为《职业病防治法》配套的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针对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通过采用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达到禁止不安全行为、提醒注意周围环境、强制采取防范措施以及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目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者如果违反《办法》规定,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经营单位,将建议工商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付费频道要提供内容健康、价格合理的服务;付费频道要突出个性化、专业化,除专门播放广告或广告信息类服务的频道外,其他频道不得播放商业广告;付费频道由用户自主选择,自愿订购,不得强制订购;付费频道要建立健全用户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服务内容、资费标准,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暂行办法》还对付费频道各运营机构从事付费频道的相关活动做出了明确规定。 今天开始实施的法律法规还有《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向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公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