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采取措施高强度富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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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2:0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文信 巧云 “举富民旗,打特色牌”———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在近日举行的市委务虚会上将此列为南京要抓的重点工作。为此,南京将出台一系列高强度富民举措。 罗志军说,百姓衡量党和政府工作的标准主要看自己的收入是否提高了,生活环境是否改善了。今年以来,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较快,但仍比杭州低2100元,比苏州低1800元,比无锡低1000元。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不够快。虽然前3季度南京GDP同比增长15.2%,创历史新高,但一些经济总量比南京大的城市增幅还是超过了南京。南京代市长蒋宏坤通报说,政府各部门正用富民标准重新审视已经出台的政策,而新政策、新规定,都用富民标准量了又量,即将出台的富民工作意见就是这样的“优生儿”。 到2007年,南京市要实现如下目标:基本实现居民收入与人均GDP同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约8000元;基本实现城镇充分就业;城镇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障覆盖面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85%以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南京市将从以下方面为富民目标提供支撑: 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适当放宽对企业职工补贴、差旅费和交通费等费用项目的计税标准。逐步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标准。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和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著作权,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鼓励全民创业。减免小企业费用负担,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对处于创业阶段不具备汇算清缴条件的中小企业所得税征缴采取核定征收。允许公司制小企业注册资本分期注入。 积极引导消费。个人兴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以及敬老院、养老院等自有自用的房屋,暂不征收房产税,用地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完善带薪休假和“朝九晚五”制度。对住房困难家庭贷款购置低价房的实施财政贴息政策。 帮助农民增收。加快郊县工业化进程,把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全市劳动就业计划,取消对南京郊县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规定,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350—400元。用两三年时间逐步取消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由镇、村代缴,市区县财政补贴,明年全面取消农民承担的“两工”义务工和积累工。用经济手段扶持农民从事个体经营。 《华东新闻》 (2003年12月0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