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全民的交通法治和交通安全意识 我市启动交通法规宣传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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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3:0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昨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普法办、市公安局,在五四广场联合举办了大规模的“交通安全法”集中宣传日活动,并由此正式启动了我市的“交通法规宣传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锦初等出席了启动仪式。刘建华在启动仪式上讲话,我国首部《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10月28日审议通过,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在五四广场的集中宣传活动中,分别有交警、公交和出租车驾驶员、交通协管员、小交警、青年志愿者、驻青部队代表等,组成了10多个宣传方队。参加启动仪式的市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各界群众,一起参加了万人签名活动,纷纷在写有“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大型横幅上签字。青岛交运集团温馨巴士驾驶员代表和市南区香港路小学的学生代表,分别向全市驾驶员和中小学生发出了依法遵章行路、革除交通陋习的倡议书。现场展出的“三让”城市文明交通活动和“交通事故案例”等宣传展牌,吸引了许多市民的目光;市交警部门还设立了咨询点,向过往市民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材料并现场解答群众的问询。由10余台警用摩托车、公交车、出租车等组成的巡游车队,在周边道路上巡回宣传。 另外,我市各区市也分别在部分街道、广场设立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中宣传日分会场。据统计,一天中,共向广大市民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材料60万余份。(戴谦周江波张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