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处理图片无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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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3:30 新京报 |
昨日“来信”栏目《图片处理能否更人性化?》一文写到,作者因为看到《新京报》11月25日有关莫斯科一所大学火灾报道其中有一幅烧焦了的学生尸体图片,就“顿时生出许多愤怒”,接着很不客气地写到:“我想问一问此稿的记者、编辑:知道那是什么吗?那是遇难的生命!是有名有姓的需要起码尊重的生命!你们有什么权利以如此方式让他们陈尸于众”。对此,我也有话要对这位作者说:你误会了!采编这一事件的编辑、记者并无过错。 那篇报道我看过,而且为了慎重下笔我又仔细看了一遍。作者所说的图片共有5张,其中有两幅很大的图片,而被烧焦的学生尸体的图片却很小,大约只占大图片的八分之一。从版面的安排和图片的处理上,我丝毫看不出编辑、记者有何值得指责之处。那么,是不是这张图片有违新闻职业道德准则呢?也不是。因为既是大型火灾,就难免出现伤亡。作为新闻工作者,其职责就是向读者真实、准确、客观地报道事件,当然也包括图片。作为不幸遇难者的亲属、朋友,对于善良的读者,有些图片也许有些残酷,但作为上至国务院领导、下至普通百姓的受众,这些图片却是不可或缺的。 一次大的突发事件的报道,究竟能把采编人员累到什么程度,恐怕非亲身经历者所能想象。而在他们付出辛勤劳动的时候,又总是把自己的身影藏在文字和图片的背后。因此,当我们拿起报纸很轻松地就能了解一次突发事件时,我们是不是也应对他们保持一份起码的理解呢?振川(北京自由撰稿人)(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