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宗境外背景黑社会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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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6:3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广州11月30日电(记者肖文峰、王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9日作出一审宣判:麦国庆、李德亮等22名被告人因分别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绑架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携带枪支罪等十余项罪名,被判处2年至20年有期徒刑。 这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首宗有境外黑社会背景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1996年以来,澳门某黑社会组织帮派成员陈志雄、陈勃生兄弟为了追收高利贷,在内地发展成立了以曾继军为首的“行动组”,以恐吓、伤害等暴力手段非法追索高利贷。 随着势力的扩展,该组织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其活动范围不再局限于追收高利贷,开始帮助他人追债,从中提成,并从事了大量的非法拘禁、抢劫、绑架等犯罪行为,在短时间内攫取了巨额的非法利益,经过查证的已达人民币700余万元。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2月01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