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法院为民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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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7:1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常德临澧县人说起临澧县法院总是那样的信赖。老百姓说,法院是我们的“主心骨”、法官是我们的“贴心人”。 199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为该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1年8月,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该院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200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该院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2003年8月,该院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我们不到外面吃饭” 在县城里,临澧县法院的法官比很多单位上班都早。这里实行查岗签到制已近10年了,每天早晨都有一名院领导查岗签到。 在临澧法院,正是因为对签到这类“小事”的重视,才真正将作风这篇文章做大、做足,做到位。一次,该院执行局的同志到新安镇执结完一起案子,回来时已是晚上7时多,大家一合计干脆自掏腰包到外面聚餐。由于他们有的穿了制服,有的已经卸装,当时他们发现另一桌的人朝他们这边看了很多次,眼光有些轻蔑。他们知道,自己肯定被误会在吃当事人的饭。第二天,他们把此事汇报给了院领导。院领导对此很重视,1999年10月,该院把一排小平房改造为食堂,专门从外面聘请了厨师和服务员。从此,法院职工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回家就餐的都进食堂,法院接待各部门也全部定在法院食堂。 弟弟要判刑 法官姐姐回避 法官杨晓红的弟弟因挪用公款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杨年迈的母亲特意从乡下赶来向女儿哭诉说:“晓红,你就这么一个弟弟,他的案子又到了你们单位,你找院长说说,不判刑行吗?”面对泪流满面的母亲,杨晓红一面劝慰,一面主动回避该案,连记录弟弟犯罪的案卷都没有去问一下。最终,杨晓红的弟弟被判有期徒刑2年,退回33000元的公款。 帮破产企业找好买主 新安镇龙凤彩色水泥厂自1994年3月投产以来,由于白水泥市场疲软,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6年仅生产水泥12.5万吨,当时负债3073万元,资不抵债1923万元,拖欠294名员工工资和个人集资款115万元。法院在该厂破产过程中成立清算小组,边破产边清算,稳定职工的情绪,想办法增加工人收入。他们多方寻找有实力的老板,进行整体收购、竞买,提高变卖价值,最后整体拍卖370多万元。该厂2000年8月改制为龙凤山伟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这时法院又给新任老板做工作,返聘原厂的熟练工人,使212人重新上岗。 每年免收诉讼费30万元 吴贵端是邮政局聘请的乡邮递员,在送达邮件过程中左眼受伤并失明,住院期间被解除了劳动合同。他数十次找单位领导报销药费,邮政局均以不是工伤为由拒绝补偿。他把邮政局告上了法院。临澧法院向他伸出了援手。该院不仅缓收其诉讼费用,还在庭审中大胆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要求邮政局就吴不是工伤举证,在邮政局举证不能的情况下,认定吴属于工伤,判决邮政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今年6月,吴终于拿到了医药费、补偿费等共计6万余元。 在对待弱势人群上,临澧县法院每年免收的诉讼费在30万元以上。记者 颜宇东 通讯员 雷平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