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婴118名 两主犯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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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8:15 海峡网-厦门日报 |
特大贩婴案一审宣判 52名被告同上法庭 据新华社南宁11月30日电11月30日上午,震惊全国的特大贩卖婴儿案在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主犯谢德明、崔文献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辛丽芳、陈善才、李秋梅、胡冬梅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犯蔡立平、赵洪亮、李秋、葛法申、张桂云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41名被告人,除1名免予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 本案被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达52名。起诉书指控,这个团伙共贩卖婴儿118名。 三道人贩筑起贩婴通道 2003年3月17日、30日,广西警方连续破获两起特大贩卖婴儿案,分别解救出28名婴儿和13名婴儿。警方全力出击,顺藤摸瓜,一个横跨广西、河南、安徽、湖北等地的贩婴团伙浮出水面。 人贩共分三道。第一道人贩以广西玉林市福绵区谢德明、辛丽芳两家组成的家庭窝点为主。他们负责在玉林市、钦州市等地“收集”女婴。57岁的被告谢德明,全家7人参与作案。自2001年以来,先后窜到玉林市福绵区附近,向当地人贩子、医护人员、农村接生人员购买女婴64名。 被告辛丽芳、陈善才夫妇携手上阵,自2002年下半年起,先后窜到福绵区的沙田镇等地,购买、骗取女婴31名。 第二道人贩是河南永城市人崔文献,他贩卖婴儿16名,且在运输婴儿途中,为防止婴儿哭泣,将婴儿装入旅行袋,并给婴儿喂食安眠药,致死婴儿1名;被告人蔡立平贩卖婴儿19名;被告人李秋梅贩卖婴儿16名;被告人赵洪亮贩卖婴儿16名;被告人胡冬梅贩卖婴儿15名等。 第三道人贩韩青松、张新方(另案处理),主要负责在河南永城、安徽亳州等地接受婴儿,再以高价卖给当地一些群众。 12名医护人员参与贩婴 12名医护人员参与这一案件:玉林市福绵区妇幼保健院医生李琼、福绵区医院妇产科医生吴进娣、护士长黎活、护士陈敏莲和谢伟红、临时工唐英、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南街街道卫生所医生陈皎、兴业县龙安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刘伟新、福绵区樟木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王惠英以及个体医生黎桂英、李绍春、黎永兰。谢德明、辛丽芳购买女婴时付给他们的手续费大多在100元至200元左右。 2001年初,被告人谢德明多次找到黎活、以及时任福绵区医院妇产科主任李琼,要求为其提供婴儿。李琼、黎活与妇产科医护人员商定:不论是谁上班,发现有产妇产下女婴不愿养的,就打电话给谢德明,让谢来抱走婴儿,并向谢收取“红包钱”,并统一交由黎活管理,到月底再分发给科里的医护人员。 观察 118个鲜活生命的控诉 118名婴儿,118个鲜活的生命,为何竟像商品一样轻易被贩卖?事件背后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令人深思。 特大贩婴案的导火索是人贩之间互相眼红,为打击对方才向公安机关举报的。如果人贩不“窝里斗”,这一丧失人性的事件不知还要持续多久?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弃婴问题未引起社会足够重视。一些基层领导认识不清,认为弃婴只是一般社会现象,不影响稳定,从而为贩婴犯罪提供了“温床”。记者了解到,贩婴并不是新生事物,玉林市更是弃婴、贩婴犯罪的高发区,然而这么多年来从未判过1例弃婴犯罪。 有人认为一些父母将婴儿当作商品般买卖,是因为他们贫穷?实际上,玉林市靠近广东,是广西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这些地方之所以成为弃女婴、贩婴的集散地,原因尽管林林总总,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重男轻女思想导致。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穆治锟博士一语中的:在我国这个性别偏好强烈的国度,女孩价值常被人所轻。贩卖女婴现象正是重男轻女思想和规制不健全的市场经济相遇结出的怪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