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办“防御性公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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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8:26 海峡网-厦门日报 |
陈水扁再次挑衅大陆底线,声称: 本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11月29日在台中市表示,对于“立法院”日前通过的“公投法”,他虽不满意,但是接受。他还要大家特别注意“公投法”第17条,也就是“防御性公投”的条文,他说,只要他发动,“行政院”通过,不需“立法院”同意,明年3月20日,也就是“大选日”,他“保证”大家可以针对“捍卫国家安全及主权”的议题,进行第一场“公民投票”。岛内舆论认为,所谓“防御性公投”,其实是变相的“统独公投”,而这也是陈水扁提出“公投立法”、“公投制宪”之后,再一次挑衅大陆底线,可以预期,台海紧张局势短期内难以缓和。 陈水扁是在11月29日参加台中市松山慈佑宫建宫250周年庆典时说这番话的。陈水扁称,有些人对日前通过的“公投法”感到不满意,但他觉得,能够完成“公投立法”是“全民的大胜利”,“公民投票”从此有保障,要催生“新宪法”是在2006年,一切还来得及,他是要“制宪”,不是“修宪”。陈水扁还强调,他“有信心”在2006年12月10日透过“公投”制定台湾“新宪法”。 陈水扁声称,“公投法”第17条(即“防御性公投”条文)明订:当“国家”遭遇外力威胁致“国家主权”有改变之虞,“总统”可经“行政院”决议交付“公民投票”,亦即“总统”不需经“立院”提案、不需“审议委员会”审议就可针对“国家”的“危险事项”,经由“行政院”交付“公民投票”。 陈水扁特别声称,他“有使命、有职权及义务”,捍卫“国家主权尊严”及维护“国家安全”,将在明年3月20日进行台湾历史上第一次“公民投票”。 陈水扁还叫嚣,“防御性公投”的目的就是要事先防御,让大陆“不敢打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