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经商免收多种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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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8:5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许尽义)凡农民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引导消费;个人兴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以及敬老院、养老院等自有自用的房屋,暂不征收房产税,用地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近日,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在市委务虚会上将此列为南京当务之急要抓的重点工作。南京即将出台一系列高强度富民举措。 记者获悉,到2007年,南京市富民工作要实现如下目标:基本实现居民收入与人均GDP同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6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约8000元。城镇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障覆盖面达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85%以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应保尽保。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01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