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部法律法规12月起在中国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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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9:01 华声报 |
华声报讯:12月1日起,30余部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开始在中国实施,其中包括中国卫生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12个国家级法律法规和24个地方法律法规。 据了解,这12个国家级法律法规具体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向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公告》、《金税工程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机外工作规程(试行)》、《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 此外,还有中国建设部《钢结构设计规范》国家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4部分:与血液相互作用试验选择》等12项国家标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聚氨酯建筑密封胶》等30项建材行业标准。 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共有24个,涉及北京、天津、上海、江苏、辽宁、黑龙江、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等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