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校园环境治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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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9:29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日趋严重的校园周边学生被抢夺、勒索和被打现象令人堪忧。近日,记者走访了公安等相关部门。 记者在省公安厅获得的一份都匀市的调查材料表明,20%的学生遭受过侵害。其中,13%的学生被抢过钱,2%的学生被抢过物,0.9%的学生被敲诈,1.2%的学生被殴打,0.8%的学生被强迫“交朋友”等。对于“谁是作案者”的回答,有本校、校外人员。 贵阳市公交公司乘车卡管理中心说:“每天因学生被抢来挂失乘车卡的不下15起,据他们了解,还有相当一部分不挂失的。”贵阳市110报警中心告诉记者,他们天天都会接到许多中小学生被抢的报案,而报案的仅仅只是实际发生案件数中的一部分。 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吴川告诉记者,学生遭受不法侵害呈现多样化,上学和放学途中的“监管空白”,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在校园周边抢夺学生者绝大部分是未成年人,他们往往是辍学在家,大多数家庭父母离异,生活贫困,无人监管,在社会上结成团伙,在电子游戏室、网吧“聚集”成一种势力,选择同龄人或比他们小的孩子作为侵害对象。而对于这些未成年的特殊人群,不能进行打击。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14岁以下儿童绝对不负法律责任,14至16岁以下是相对法律责任,18岁以下至16岁的,除杀人外不负法律责任,对于这些不良少年,只能以教育帮助为主。 “学校以外比如社区等对这个群体的教育、监控缺位,应该是今后加强的重点。”贵阳市云岩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冯律认为,社会应多渠道对不良少年成长进行全程关注,社区、学校及有关单位应该联合起来,采取联系帮教制度,随时跟踪、掌握其动向,真正形成有效的综合法制体系。 作者:李朵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