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主犯: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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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9:46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南宁11月30日电(王勉黄星航)30日上午,特大贩卖婴儿案在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主犯谢德明、崔文献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辛丽芳、陈善才、李秋梅、胡冬梅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犯蔡立平、赵洪亮、李秋、葛法申、张桂云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41名被告人,除1名免于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2003年3月17日、30日,广西警方连续破获两起特大贩卖婴儿案,分别解救出28名婴儿和13名婴儿。 本案被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达52名。起诉书指控,这个团伙共贩卖婴儿118名。法院经审理查明,57岁的玉林市福绵区农民谢德明,全家7人参与作案。自2001年以来,谢德明伙同家庭成员先后窜到玉林市福绵区附近一些地方,向当地人贩子、医护人员、农村接生人员购买女婴,其中谢德明一人贩卖婴儿46名。 当地医院有12名医护人员参与这一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