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坐客车被货车撞伤 告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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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09:4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惠州讯(记者秦仲阳通讯员王统畅) 惠州乘客张某乘坐客车返惠时,大客车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张某较重的人身损害,而肇事货车司机也受重伤。这时张某可以向谁索赔?最近惠城区法院审判的这宗案例表明,张某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起诉方以求得到最大的赔偿。 客车货车相撞多人受伤 去年5月5日,张某从深圳乘坐惠州某客运公司的一辆大客车回惠州。中午行经惠阳市镇隆镇路段时,大客车与一辆迎面飞驰而来的小货车相撞,客车上的乘客多人受伤,其中张某当即不省人事,被送往医院抢救,经17天的住院治疗和3个多月的家中全休疗养后,张某才平安康复,经伤残鉴定被定为10级伤残。当时交警裁定小货车方负全部责任。 责任在货车但司机没钱 当张某准备起诉小货车司机黄某时,发现黄某自己也成重伤,且家中贫寒无力赔偿。因而张某于去年10月以客运公司没有依法将其安全送达目的地为由,将大客车司机文某及客运公司双双告上法庭。张某在起诉书中说:客运公司作为经营者,应当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在双方达成运输合同事实后,客运没有将乘客安全地送达目的地,作为承运合同的承运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张某要求,根据合同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客运公司应当承担医疗费(已付),误工费、残疾补助等一切相关费用共10万多元。 客运公司对张某将其列为被告感到莫名其妙,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垫付了张某所有的医疗费用。而真正造成张某伤残的是越道的货车,在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中,货车司机黄某负全部责任。因而,客运公司认为对张某受伤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客运公司构成违约 惠城区法院审理时认为:张某乘搭客运公司的大客车,双方客运合同已经成立。在该事故中,张某在途中遇意外伤害,客运公司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客运司机文某属职务行为,且本身在驾驶过程中无过错,不用承担责任。法院判决:客运公司赔偿张某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及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合计两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此判决已经生效,客运公司赔了钱后也考虑到货车司机黄某的困难,没有上诉和另行起诉向黄某追讨赔偿。 以案说法 杜伟民(广东万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该案是侵权责任(交通事故损害)和违约责任(运输合同纠纷)的竞合。《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残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残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因此,张某有权选择起诉方式。至于运输公司在向张某赔偿后,有权向事故责任人黄某进行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