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特大贩婴案 两主犯一审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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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0:09 贵州都市报 |
11月30日上午,震惊全国的特大贩卖婴儿案在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主犯谢德明、崔文献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主犯辛丽芳、陈善才、李秋梅、胡冬梅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主犯蔡立平、赵洪亮、李秋、葛法申、张桂云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41名被告人,除1名免予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同时审理查明,12名医护人员参与这一案件:玉林市福绵区妇幼保健院医生李琼、福绵区医院妇产科医生吴进娣、护士长黎活、护士陈敏莲和谢伟红、临时工唐英、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南街街道卫生所医生陈皎、兴业县龙安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刘伟新、福绵区樟木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王惠英以及个体医生黎桂英、李绍春、黎永兰。谢德明、辛丽芳购买女婴时付给他们的手续费大多在100元至20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