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岁的独居老人为何爬楼收电费? 不收电费要交“劳务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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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4:48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
老人交了两个月“劳务费” 曲官义告诉记者,自己的孩子不在身边,一直独居在山西路17号。他们这栋楼一共居住了二十多户居民,楼内有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就是由居民轮流收电费。 今年5月18日,楼上的组长告诉老人,从这个月开始,整栋楼就要开始轮流收电费,若是不想收费就得交5元的劳务费给收电费的人,第二天组长就上门收取了5元的劳务费。 老人告诉记者,若是他年轻点,他帮全楼收收水电费,也是可以的事情,无奈年事已高,账也算不清楚了,收多了收少了都不好。并且他的腿脚也不灵便了,上个4楼就得休息两次,而且要想收电费也不能在白天,只能等到晚上邻居全都回家后才能收取,晚上天黑他一个人爬上爬下就更不方便了。目前,收电费的事情他是实在干不了了。 更是让老人感到纳闷的是,他一个月的电费总共才六七元钱,仅劳务费一项就5元钱! 市民对此有意见 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二十多位拨打本报读者热线的市民,他们对这种做法很不赞同。嘉定路7号居民李先生认为,这种收费体制已多年,是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让这把年纪的老人收费是不合理的。家住台东一路的王女士说,这种方式根本不合情理,青岛市有明文规定,60岁以上的老人连乘车都享受优惠,何况老人年纪那么大了。交电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谁规定必须轮流收费?再说,收不收费是个人自愿的,凭什么让老人交5块钱。大尧一路的居民姚先生则认为:这虽然是个小事,但反映了大问题。社会的服务意识必须改进,特别是有些居委会的服务意识不强,一些孤寡老人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关心照顾。 一位同样独居的老人还告诉记者:每次轮到我收水电费,我都得把儿子叫回来,让他替我收。要是赶上儿子出差,就得请楼上的邻居帮忙。老请人家帮又不好意思,有时,我就得自己去收。上下楼真是不方便,再赶上住户不在家,收次电费得跑好几趟。我这样算账很困难,有时没算好,还得自己往里贴钱。总表和各家表合不上,邻里间难免猜忌,时间长了,还会闹意见。” 在受访者中,绝大多数市民认为,这种收费由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出面雇专人收费的方法最佳。而且这笔钱应该由电业部门承担。(朱人杰张凤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