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卖房按套内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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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6:54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从12月1日开始,北京的房屋买卖形式将发生根本变化,12月1日以后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初始预售的住宅项目,将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根据日前出台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北京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将不得进行预售登记。也就是说,从本周开始,新住宅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按套内面积售房,否则就是不合法项目。新实施细则还规定此前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项目,从12月1日起应当予以公示,内容应当与预售的商品房预测和分摊情况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