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口一厘米:换新币 央行出台五种人民币不宜流通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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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3: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记者从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获悉,为提高流通人民币整洁度,维护人民币信誉,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公布新规定,五种表面损伤的人民币不宜在市场上流通,持有者可就近在商业银行以旧换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这五种不宜流通的人民币分别为: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纸币票面裂口两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纸币票面存在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两平方厘米,或者不超过两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及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据悉,新规定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1998年起实行的《损伤人民币挑剔标准》和2001年起实行的《“七成新”纸币的基本标准》同时废止。(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