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挽回农民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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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4:5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本报讯8月份以来,针对广元市辖区内部分农民群众投诉所买稻种结实率低,造成水稻减产的情况,广元市工商局会同各县区工商局、消委会严肃调查处理,近两个月共为农民挽回损失42.8万元,其中元坝区的20.16万元已赔付到位,其他地方的赔付款也将陆续送到受损农户手中。 为了查清这次稻种坑农事件的来龙去脉,广元市工商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深入到农户中调查,全力调处和排查稻种损农事件。他们发现,农民所购稻种造成严重减产的主要原因,一是某种子公司所售“K优17”稻种未告知农户种植注意事项。二是“金优527”稻种未向农户明示种植范围。三是“岗优229”来路不明,有的农民私下购买,导致减产。截至目前,广元市的元坝区、市中区、旺苍县、剑阁县等4县(区)49个乡(镇),741户农户,共查处种植的“K优17”、“金优527”、“岗优229”等稻种共计1168公斤,造成农民直接经济损失42.8万元。 (伍国庆本报记者徐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