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福查内贼,遭遇员工投诉是搜身?还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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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5:4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昨日,刚刚开业一个多月的家中福中原商贸城超市惹上了“麻烦”:20多名员工集体投诉超市为了查出内贼,对近百名员工搜查和“搜身”。这些员工称将通过法律途径向侵犯他们人身自由的“家中福”讨个说法。 昨日上午,有20多名“家中福”的职工向本报联名投诉,反映“家中福”的部门经理以查内盗为名,于11月26日和27日,分别对超市近百名员工的更衣柜进行搜查,同时逐一对员工进行“搜身”。 投诉材料中描述到:“为了查出丢失的两件内衣,11月26日下午2时30分左右,防损部经理带领人事部主管等人,开始搜查所有员工的更衣柜,将柜内的手提包、衣物打开检查,并将员工的私人物品全部拿走,包括女员工用的卫生巾等。此外,反扒领班让所有员工都站到员工通道出口,接受翻衣兜检查,检查者拉开员工们的衣服拉链,并对腰部进行摸索,还让员工把裤腿拉上去以检查鞋内是否藏有超市物品。” 投诉的员工说,11月27日,类似的搜查又在“家中福”重演一次。此外,11月29日上午9时许,防损部经理又将16名员工叫到办公室实施了“软禁”,让每人写一份关于自己在26日超市丢内衣时的所见所闻的材料。其间,不许员工擅自离开超市,不允许员工打电话,连员工上厕所时都得有两个人跟着。这些事件发生后,超市还声称以后每个月都要不定期进行两次搜查。投诉的员工反映,搜查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在当今法制社会里,居然还有如此污辱人格的做法。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家中福”的常务副总吴日文先生。吴先生说,这种做法并不是搜查,也不是“搜身”,而是公司内部正常的检查。公司自从10月26日开业后,已经丢失了价值近万元的商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才对内部员工进行了检查。 吴先生称,这种检查是有不妥之处,但他们也没办法。如果这些员工没有拿超市的物品,就应该自觉配合才对,因为这也是他们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在检查中,公司照顾了“男女有别”这一点,女员工的衣服是由女同志进行检查的。针对以后每个月都要突查两次的说法,吴先生称,那仅是说给员工们听的,让他们有个警惕,不能拿超市的商品。 郑州市裕达律师事务所的田宏仓律师告诉记者,不管是单位内部规定的正常检查,还是防盗止损的措施,首先必须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个人隐私不受侵犯。如果超市未经员工允许,就私自打开他们的更衣柜进行检查,并对他们的身体实施搜查,这种做法就是违法,被“搜身”的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自己应有的人格尊严。N(记者熊堰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