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外资银行昨起拓宽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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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6:4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我市外资银行昨起拓宽经营范围 符合条件的可对中资企业经营人民币业务,深圳银监局开始接受申请 【本报讯】(记者徐强)从昨天起,我市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再度扩大,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可开始对中资企业经营人民币业务。深圳成为首批对外资银行开放此业务的城市。 记者昨日从深圳银监局了解到,我市日前有18家外资银行有资格向银监会提交经营该业务的申请。一旦获批,它们将会增加营业范围和赢利来源,同时中资企业也有机会接受来自“洋行”的服务。 我市几家外资银行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积极评价了此业务放开给外资银行带来的好处,汇丰银行、东亚银行等几家在深圳规模比较大的外资银行还表达了积极申请该业务的愿望。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区胜勤表示,深圳有良好的投资环境,这里有很多优秀的中资企业。外资银行获准经营对中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将有利于外资银行在国内的发展。因此,该行会在总行的统一部署下,积极提出申请,并会努力达到银监会要求的标准,以期尽快对中资企业提供服务。 据了解,外资银行获准经营针对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前提是:需要补充1亿元人民币的资本金,同时要在提出申请前实现两年的连续赢利;此外,还应符合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比如具有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健的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有效的反洗钱措施。符合这些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可按规定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申请,由其逐级转报中国银监会审批。 深圳作为我国加入WTO后第一批对外资银行开放的城市,目前有营业性外资银行24家。在2001年12月份,深圳第一时间允许外资银行经营部分人民币业务,可针对三资企业和外国居民经营人民币业务。而对中资企业和国内居民的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则受到限制。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的承诺,外资银行的这些限制会在5年过渡期内逐渐放开,到2006年,外资银行将会和中资银行一样办理各类业务。 作者:记者徐强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