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电子垃圾害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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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7:01 深圳商报 |
在绿色和平组织最近翻译出版的,美国环保组织巴塞尔行动网络和硅谷防止有毒物质联盟联合撰写的长篇报告《出口危害:流向亚洲的高科技废物》中介绍: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中,有7成进入中国。广东、浙江的一些小镇处理电子垃圾已成“产业”,比如某镇,雇佣了十几万来自安徽、湖南等地的民工,每年处理逾百万吨来自美、日、韩等地的电子垃圾。由于处理手段极原始,造成了非同寻常的生态恶果。而直接处理电子垃圾的民工也大都感染了呼吸道疾病。 笔者纳闷:中国早已禁止电子垃圾进口,而且国际条约《巴塞尔公约》已规定全面禁止通过任何理由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所有有害废物,但电子垃圾在我国的蔓延趋势却如此严重,实在令人担忧。 我想,要从根本上解决电子垃圾问题,无非是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必须让生产商正视环保责任。如果企业对产品的回收和处理负有经济上的责任,就会促使其生产产品时使用无害和易回收的原料。一些国家的电子企业已开始作此努力,如日本的富士通公司2001年底宣布研发成功无铅的计算机配件,以后会大量生产。与此同时,欧盟“扩展的生产者责任”的尝试已引起广泛的瞩目。欧盟起草制定了相关法律,要求生产商对他们的产品在使用寿命终结之后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承担经济和具体的责任。这些经验我们在立法时都可以借鉴。 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必须负起监管的责任。我国已经明令禁止电子垃圾的进口,为何还有如此多的“垃圾仔”能够繁衍?海关尽职没有?缉私彻底了吗?环保监测部门都干啥了呢?那些违规操作的靠垃圾生存得非常滋润的“款爷”,究竟用什么“障眼术”掩住了国家机关和各级地方职能部门的官员们的双眼? 据介绍,我国正加紧有关回收利用电子垃圾的立法,并拟明确制造商对废旧产品回收再处理的义务。有法总比无法强,但有法不依却比无法还要糟糕。当前有规不循之现状,就是最好的例证!可见,目前的要害问题,不是埋怨无法,急着立法;而是按章办事,彻查彻究,严格执法。 作者:[看图说理]叶炳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