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贼货”也是“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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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7:1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2月1日讯今天上午,王祝庆在两个民警的押送下,走进长沙铁路公安处看守所的大门。至此,一直狡辩自己“花钱买贼货不算犯法”的他,才意识到自己受到的是法律的制裁。 今日凌晨3时许,长铁公安处民警在田心火车站附近发现一可疑男子背着一个编织袋,在货物编组场内行走,便上前盘查。该男子发觉后即狂奔上公路,并拦下一辆的士准备逃窜,被民警逮了个正着,当场从其携带的编织袋内搜出红铜20余斤。经审查,此人名叫王祝庆,36岁,株洲县三门镇人。当日晚,他在田心车站货场内四处游荡,见一男子在货物列车上偷窃红铜,便尾随其后,商量买下这些贼货,两人以50元成交。民警告知明知赃物而购买,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治安拘留7天。(朱红梅周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