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三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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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7:1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彭燕郊 性风俗具有的社会的政治的功能,在古代就已经受到注意并被利用来作制度和法律的补充。性观念和性生活既然无法从人的精神和肉体里用任何方法排除,引导和疏导就非常必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允许某种程度的性放纵可以保持社会秩序的平衡。《史记》记载齐国的某个节日,在日暮酒阑,男女同席,杯盘狼藉的社交场面里就有“堂上烛灭”,“罗儒襟解,微闻香泽”的杂交行为。在《周礼》这部古代礼仪典籍里,就有“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的规定,奔,小则幽会,大则私奔。后世的上元宵灯节,“游伎皆李,行歌尽落梅”的气氛中,“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给痴男怨女们提供幽会的机会。不难看到,这是灵活运用“天理、人情、国法”三位一体原则的中国式儒家人治统治术的又一方面。性风俗的社会的政治内涵在这里又显示出民族的道德伦理观念的又一方面。我们在性风俗里还可以看到,以“无后为大”为依据的求子嗣风俗,其实也可以算作一种公认的半合法的性放纵,这种风俗以求神祈福的方式强调了“人伦”的至高无上地位。 性风俗的丰富是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俱来的。性占有、性特权是随着社会不平等的出现和文化日益发展这两种因素的交错作用而产生的,正像恩格斯所指出的,对偶婚是以卖淫和通奸为补充的。当性生活具有更多的享乐性质时,性占有和性特权甚至被制度化了。皇帝不但可以有三宫六院,而且还要溜到民间去当嫖客,不但未遭非议,反而获得“游龙戏凤”的美称。前人的笔记里记载,关于选“秀女”,皇家有一整套规定,最后一个项目是对肉体的完全从性生活出发的严格要求。《汉杂事秘辛》有人说是杨慎伪托的(就像有人说《控鹤监秘记》是袁牧伪托的),对此就有很露骨的描写,不管怎样,它反映了这种性风俗的“上层建筑”,一张一弛,文武之道,皇权统治不会放过性这个重要领域。 从这里,我们已可窥见性风俗绝不是仅供茶余酒后作谈助之资的黄色话题,而是蕴含着很值得科学家采掘的人文历史资料矿藏。床笫之私,肌肤之亲,为缙绅大夫所不能道,那只是在公开场合,他们在性占有、性特权上的“发明”可真不少,“爱惜加穷防闲记守宫”,这种“穷夸”大概是不让于西欧的“贞操带”,而“守宫砂”这类堪称神奇发明的性医学或可与“幽闭”之刑比美,都是我们这个东方古国的“科学创造”。除了这类具体措施,性风俗里面有许多是从各个可能的方面对女性施加精神压力,使她心甘情愿地认可自己只是一个性享乐的工具。对于女性独有的生理现象的许多禁忌,甚至对女性独有的神圣的生命意义的生育,也有那么多意在贬低女性生存权利的禁忌,可见,随着历史的进展,性禁忌就不能不具有新的内容,新的性质。 但最值得注意的,还是统治者以“正风俗”为名推行的各种荒谬措施和舆论,这样就使某些性风俗具有历史传统的和“上天注定”了的神圣意味,作过这方面调查工作的学者们总还记得,我国有些县城的某一个城门不知为什么堵塞了,于是就有传说:这个城门不能开,一开,则全城女性都难保贞节。风水先生往往能看出某山对某水,某洲对某山,“主淫风盛”,于是乎官绅们一本正经想方法“镇邪”,在某个关键所在盖个宝塔之类,这是封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工作上的杰作,这样终于使性风俗成为他们所需要的社会心态,以至今天,我们还不能不为清除这类封建精神垃圾费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