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食品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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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07:2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谢志伟 如果有人问你,敌敌畏是干什么用的?你必定回答是“杀虫剂”。然而,对于某些食品厂商而言,敌敌畏是他们产品的“食用添加剂”。用金华火腿商标注册人浙江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话说:“在当地,往火腿里添加敌敌畏早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除敌敌畏,工业硫磺也是不法厂商所青睐的食品加工辅助原料。湖南省质监局和长沙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近日的一次执法行动中,从该市雨花区火焰村的一间出租仓库内,查获了十几吨用硫磺熏的有毒红枣、蜜枣。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当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健康安全食品顺时应势逐渐成为百姓餐桌主流时,有毒食品依然堂而皇之地不断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且形态猖獗,其中不乏披着合法“外衣”,卫生许可证、质检证、工商执照等一应俱全的。也就是说,此类有毒食品的生产厂家并非人们想像中的地下作坊,而是像模像样的正规企业。如中央电视台前不久曝光的江苏太仓有毒肉松,就连当地超市的售货员也会好心告诫前来购买的顾客:“此物慎购。” 今年6月11日的《消费日报》就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宣布从今年8月1日起,首批无QS标志食品不得流通,并将要进一步扩大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范畴,把罐头、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米面、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等10类食品纳入QS实施范围。显然,火腿、肉松等作为肉制品,肯定属于“准入制度”监督的范围。记得国家质检总局刚刚宣布我国实施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的时候,业内人士十分自信地认为,这势必带动整个食品行业迅速向安全放心方向发展。可实施QS制度已有相当一段时间了,那些有相当知名度的金华火腿、太仓肉松等却都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测,变“有毒”为“合格”。这又如何不令广大消费者为我们那些成为“摆设”的制度而寒心?因为这种看似完备的食品准入制度,不仅没有起到对消费者利益实施保护的作用,还反而令许多消费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盲目地“放心”起来。 据报道,在去年金华市有关部门的一次调查中,发现使用违禁药物生产火腿的企业有25家之多,但直到现在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太仓肉松、金华火腿都是当地名优产品,当地政府部门究竟是出于对品牌的保护而不愿下决心整治还是出于其它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不管怎样,最受伤害的恰恰就是能够给他们带来一地形象乃至滚滚财源的“金字招牌”。“此次金华火腿声誉受到重创,不但是一些企业将诚信视为儿戏的结果,还是地方保护主义结出的恶果”,浙江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这番感慨发人深思。 那些制毒售假企业究竟是以什么渠道使他们的生产经营合法化,其“灰色链条”缘何得以一步步延伸?有关部门必须一查到底,对涉嫌渎职或牵涉腐败的责任人严追其咎。要还老百姓一个洁净无染的餐桌氛围,更有赖于政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与其“先发现再捣毁”,不如在实施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进程中自觉履行“预警”的职责和使命。 (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