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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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0:20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12月1日上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焕然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静辉、许斯仕、林加茂、陈香兰和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苏耀光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市财政对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财政补贴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初审意见,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认为,为适应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新一轮发展,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经济强市进程,目前我市适当举债建设的措施是积极的;第一批11个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所提出的项目还贷筹资渠道和措施是基本可行的。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建设资金、工程项目和偿债基金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对区级项目偿债基金的跟踪检查,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工程项目如期建成使用,确保偿债基金落实到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防范财政风险。 会前,委员们已对本次会议议程进行了分组讨论。(陈谨李凯李扬琳)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市财政对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财政补贴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2003年12月1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市财政对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财政补贴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同意在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届时未能按借款合同足额偿还第一批11个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政府信用额度贷款(拟贷款总额97570万元)时,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对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给予补贴,并将补贴资金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建设资金、工程项目和偿债基金的监管,尤其是加强对区级项目偿债基金的跟踪检查,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工程项目如期建成使用,确保偿债基金落实到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防范财政风险。(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