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推出十项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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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0:4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1日宣布将在全国法院系统推行十项制度,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说,截至11月30日,全国法院7月底以前超期羁押案件,已经全部清理完毕。但是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工作取得的成果是阶段性的,必须在集中清理之后,迅速建立严格防止超期羁押的司法工作机制,严防反弹。 他说,超期羁押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并没有根除,有关制度尚有欠缺、立法工作也不完善、各相关部门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扭转少数司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障的陈旧观念,还要下很大工夫。 最高人民法院1日发布《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公布的十项制度包括:全面实行以审限管理为中心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切实防止超期羁押;实行严格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制度;建立及时通报制度,告知法院羁押期限;完善依法独立审判制度,坚持两审终审制,规范以至逐步取消内部请示案件;建立严格的案件发回重审制度;坚持依法办案,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坚决放人;建立及时宣判制度;建立高效率的送达、移送卷宗制度;坚持超期羁押案件月报制度;严格执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