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贼货不算犯法 这个违法人员歪理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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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0:57 红网 |
红网12月2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朱红梅周辉)12月1日上午,当王祝庆在两个民警的押送下,跨进长沙铁路公安处看守所的大门时,这个一直狡辨自己花钱买贼货不算犯法的违法人员,才终于清楚自己因明知赃物而购买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2月1日凌晨3时许,长沙铁路公安处民警在田心火车站附近蹲坑守候的时候,发现一可疑男子背着一编织袋在货物编组场内行走,就四面包抄,准备上前盘查。该男子发觉后即狂奔上公路,并拦下了一辆的士准备逃窜,被民警逮了个正着,当场从其携带的编织袋内搜出价值120余元的红铜20余斤。 经审查,该违法人员名叫王祝庆,男,36岁,株洲县三门镇人。当日晚,其在田心车站货场内四处游荡,发现一男子在货物列车上偷窃红铜,遂等其偷完后,尾随其后,商量买下这些贼货。经讨价还价,两人以50元成交。 当民警告知其因明知赃物而购买,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治安拘留7天时,其一直狡辩自己非偷非抢,不过是花钱买东西而已。(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朱红梅周辉)(编辑:劲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