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近四成购房者权益受侵害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1:00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11月28日,省消费者协会通报对全省9个市(州、地)所在地城市的商品房消费调查结果:37%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据介绍,此次全省共发出调查问卷1000份,其中有370户消费者反映,在购买商品房时,分别存在质量低劣、面积“短斤少两”、受虚假广告欺骗、办理产权证不兑现和逾期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等问题。 消费者普遍反映,商品房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方面:一是质量差,房屋交付使用1年就出现墙体开裂、屋顶漏水等;二是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加大公摊面积,使消费者得到的使用面积大大缩小;三是购房合同不规范,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使用自制的格式合同,给消费者设置“陷阱”;四是有的开发商利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五是开发商承诺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限难兑现,有的几年都没有给消费者办理房屋产权证。 省消协呼吁,商品房经营者要诚实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不法经营者。 同时,广大消费者要学习法律法规和商品知识,做一个理智的消费者,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袁天志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