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管办出台措施 严查乱占资乱担保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1:00 贵州日报 |
日前,深圳证管办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问题提出三项具体要求:一是上市公司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严格限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严禁关联方以不良资产清偿占用资金;二是对关联方拟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三是对在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对今后出现违规占用资金,违规担保以及对老的资金占用或担保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行为,深圳证管办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将相关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二是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率,定期不定期对有关公司进行巡回检查或专项检查;三是明年初会同地方政府及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召开由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加的专项清理会议,让占用者汇报资金归还的操作计划,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报道;四是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股东单位及其关联企业名单提交当地银行监督管理机构,请予关注;五是对有关上市公司再融资、存在占用资金行为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重组其他上市公司或作为其他拟上市公司发起人的,向证监会出具否定意见的监管报告;六是要求相关会计师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未归还完毕前,每年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就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上市公司予以公告;七是对相关公司董事长采取谈话、批评等监管措施。 作者: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