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起 济南退伍兵待分配期间可领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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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3:53 人民网 |
人民网济南12月2日电从12月3日起,济南市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可以到市民政局领取生活补助费了。其中,城镇退役士兵每人1664元,转业士官每人416元。这是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济南市人民政府于近日拨出专款200多万元,专门用于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的生活待遇问题。 按照规定,可以享受此项待遇的具体人员是:济南市区非农业户口2002年12月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经省军安办审批移交在济南市区安置的2003年春季转业士官;在部队期间二等功以上荣立者;因战、因公二、三等伤残退役士兵。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凭本人退伍证和身份证,于2003年12月3日至2003年12月30日期间到济南市民政局(建设路99号)退役士兵“一站式”服务大厅领取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 据了解,对不服从组织分配和无故拖延报到时间的退役士兵,不予发放补助费;对因单位拒收和推拖接受而未能按时上岗的退役士兵,不再享受此项待遇,而由单位补发退役士兵自安置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之日起的工资。(赵治国李晓文吴俊旭)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