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用法讨回血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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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4:58 大众网-农村大众 |
本报苍山讯 (通讯员一羽 学忠)近日,农民刘兰现等70多名民工喜笑颜开地领到了自己应得的血汗钱——96万元。 2002年春天,苍山县农民刘兰现等70多人作为当地某建筑公司的工人与临时设在莱州的中铁某局项目部签订了4个劳务合同,建筑该局承建的高速公路工程。一年后,工程顺利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刘兰现等70余民工应得劳务费106万元,但该项目部一直拒不支付劳务费,而今年12月1日就是该项目部撤点的日子,众民工急忙于今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铁某局、建筑公司等支付劳务费106万元。苍山县法院受理后,随即专程赶赴莱州送达,该局以原告有遗漏工程为由不同意支付,后又借口内部还未验收不能支付。9月23日,法官再次赶赴莱州,在得知无遗漏工程的同时,向中铁某局讲解了当前国务院、劳动部等为保护民工权益所制定的政策、规定,并指出了克扣民工工资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导致的后果,该局同意支付劳务费,但要求扣减劳务费90万元,民工予以拒绝。 在几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通知定期宣判。宣判日期到来前,该局口头表示愿意和原告协商,要求法院继续调解。为确保民工的生产和生活,法官于11月13日再次赶赴莱州,继续做被告工作,这次被告要求支付96万并承担诉讼费,将款交付法院。民工同意,案件顺利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