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可外出经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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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5:16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编辑同志: 3年前,在一起经济纠纷中我一时冲动把吴某刺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最近,我因身体有病被准许监外执行,可我的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治病用的钱都是向亲朋好友借的,一位在外地的朋友邀我去和他一起做生意,但不知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可以外出经商吗?所以来信请教。读者:韦文 韦文: 由于一些被准许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擅自离开居住地外出经商,甚至有的借此逃避监管,干扰了刑事判决的执行,并给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专门下发了《关于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外出经商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不允许离开所在住地域外出经商。被准许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因生活确有困难和谋生需要的,在不影响对其实行监督考察的情况下,经执行机关批准,可以在居住地自谋生计,家在农村的,可以就地从事一些农副业和小商品生产。” 所以,依照以上规定,你不能外出去随你朋友做生意,但根据你家庭的实际情况,在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后,你可以在居住地自谋生计。 本报法律顾问:余传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