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万存款遭遇同名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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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5:18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据《重庆青年报》记者罗彬报道两个同名同姓的“蒋建华”,两张建设银行的存折和银行卡,惹出了一桩蹊跷的同名存款案。重庆蒋建华的6万元存款被四川蒋建华持有的银行卡取走。开户银行和取款银行由此成了被告。日前,重庆市一中院透露,这起首例蹊跷的同名存款案审结,重庆蒋建华败诉。 2002年6月16日,重庆蒋建华在建设银行南坪支行弹子石卫国路储蓄所用身份证开户,开户金额200元。次日,四川蒋建华以相同名字在同一储蓄所开户,开户金额也是200元。同年6月18日,重庆蒋建华用存折在该储蓄所存入现金65000元。但在12分钟后,重庆蒋建华用龙卡查询时发现,账上余额只有200元。大吃一惊的重庆蒋建华立即向银行通报。后经银行营业员追查发现,四川蒋建华的存折上多了65000元。而此时,重庆蒋建华手中的存折竟是四川蒋建华的。重庆蒋建华的妻子立刻要求营业员冻结四川蒋建华存折账上的65000元钱。后银行因冻结手续不完备未予冻结。更让人意外的是18分钟后,四川蒋建华手中存折上的65000元钱在建行沙坪坝支行某储蓄所柜台上分两次被取走。 为此,重庆蒋建华认为建行南坪及沙坪坝支行在开户存款和支付大额存款时违规操作,未核实身份证的真实性,致使四川蒋建华从银行中取走其巨额存款,他遂将建设银行南坪支行和沙坪坝支行告上南岸区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起诉人的存款65000元及利息。 南岸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重庆蒋建华存款65000元时使用的是四川蒋建华的存折,且法庭审理时重庆蒋建华能够出示的只是四川蒋建华的存折和龙卡,而他人持重庆蒋建华的龙卡取钱,银行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存取款事宜,银行没有过错,因此驳回重庆蒋建华的诉讼请求。 重庆蒋建华又上诉到重庆市一中院。通过审理,法院认为重庆蒋建华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其上诉请求不予主张,故进行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